拆迁补助问题,希望专业人士帮帮忙,给我一些答案,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02:42:34
我是经营餐饮的个体户,现在房东提前15天通知我搬走,国家占地要拆迁,我有合同,合同未到期,但合同上有条已注明“如遇国家拆迁没有任何经济赔偿”,我想问,我现在向房东索要补贴费合理吗?需要哪些证件和程序?希望专业人士帮帮忙,给我一些详细答案,谢谢!
合同还有一年才到期,当时签了三年,到2010年10月5日才到期。房东在两个月前收房租时,也没有告知我们在近期会拆迁的一些情况。合同中第八条“如遇国家占地或本村旧村改造用地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合同终止。乙方无条件搬出。拆迁补偿与承租方无关。所租赁协议自然终止。”现在该地作为丽泽金融商务区的回迁用地,我想问一下,回迁用地,是不是属于“不可抗力原因”?

当然不是不可抗力,但合同的第八条对你实在很不利,从你的合同来看应该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如果这次拆迁适用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办法,对你来说几乎没有什么可争取的利益,但据我所知北京市近郊的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一般都适用城市房屋拆迁的规定,这样拆迁人应该把你列为拆迁补偿的对象,而不是由房东给你补偿,这样还有一些争取的机会。

“如遇国家拆迁没有任何经济赔偿”,这个条款是否生效,要看你们在签合同的时候,是否房主告知你房子很可能在近期拆迁,如果没有告知,可以认为房主存在一定的欺诈故意,从而申请该条款无效。但估计举证很困难,如果你能证明,即可通过调解或起诉得到一定的赔偿。另外,一般需要提前30天告知你搬走,15天也是个漏洞,可以利用。

你合同还有多长时间,这很关键,希望你补充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