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倒闭员工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3:27:17
我是在成都分公司,总公司是北京的,没收到任何通知北京就来人办理注销分公司和关闭分公司,然后北京总公司给发了调动单。调本人回北京,
我在成都不想回北京,我在这个公司第二年的合同12月17号就到期,入职时间上已经超过2年,

我想问下,如果本人不同意去北京公司该不该给予赔偿。
去北京的待遇太低了,所以不愿意去。
分公司是独立核算。
合同是和总公司签的。
合同上的工资是最低标准社保也是最低标准
之前其他分公司倒闭与员工解除合同也给予了赔偿,

广东胡律师:

你不去的话可以要求单位补偿你工作2年折算成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你属于总公司的员工。因为合同是与总公司签的。
你的岗位及合同待遇是否有变化,决定你是否要求赔偿的依据。

可以要求单位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