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93年宪法修正案的规定,省、市、县、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中,哪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为每届3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07:35:11

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

根据宪法修正案第十一条的规定,宪法第九十八条:“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修改为:“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

均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