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二手房交易中关于维修资金是怎么处理的???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5 13:47:32
我是今年九月中旬买的房子,当时签合同是交了定金1W,由于房主的房产证要到12月10才能满两年(08年国家为促进二手房规定满两年不用交个人所得税),他为了逃税,要求我们等到12月10号再办过户手续,中介给我们协商下来是10月初付给房主首付款50W,房主搬出房子,钥匙交接给我们,12月10办过户。之后我们便按照以上所说做了,但是今天问题来了,中介给我们打电话说房主要求我们交维修资金(维修资金他们已经交过了,现在要求我们把他交过的钱补给他们),如果我们不给他维修资金,他们就毁约……(最近房价猛涨……明显他们这就是找借口),我查过文件,维修资金是随产权一起过户的,但我需要补给房主维修资金吗?
我已经付过首付款50W给他了,而且隔我签合同的时候已经有两个月了,现在看房价猛涨要求毁约,我个人觉得明显是耍赖的,我现在该怎么办啊?
希望哪位好心人能够解答我的疑问咋……我急死了……

1.第一明确上家推迟到12月办过户手续是合理避税。
2.双方合同中有对“维修基金”如何结算的约定,如果是已包含在房屋总价款内上家再找你要是违约行为。
3.上家如果要毁约请看清楚你们之间签订的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条款,一般你可以向法院主张以下权益,一般法院都会支持。
1)定金双倍返还;2)赔偿房屋差价损失;3)赔偿相关费用损失。

实践中这种事情很多,让对方按照原合同执行就可以了,否则就走法律程序,从你描述的情况看对方会败诉的.

唉~~~事情到了这份上谁也没办法了!不知道LZ是在哪里?
我在东莞,现在也是为这事愁得焦头烂额的,维修基金也是我自己交的。
你所说的“08年国家为促进二手房规定满两年不用交个人所得税”我在网上也查到了,但是中介和担保公司都说没有这规定,现在要我多交几万的个人所得税(当初中介给我介绍房源的时候说是评估价比较少,所以只有几千块的税,现在却说评估价很高,比我买价还高出好几万),真是超级郁闷啊!
如果你的维修基金不高,就算了吧!
我都不知道现在这个税这么多往哪儿去找呢?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