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人 离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00:16:59
我和台湾人在2007年结的婚,在2008年生的孩子,在孩子刚三个月的时候我就回来了,可以说是逃回来的,一切都是在骗我,回娘家至今有一年多了,我不想在回去了,在这期间他很少有寄生活费给我跟儿子,现在他要提出跟我离婚,因为我现在还没有工作,请问我可以争取我的扶养权吗?
有台胞证和护照就可以申请户口了吗?

不需要。你们在中国登记结婚了,那就受大陆法律的管束和保护。即使对方起诉的话,也应有大陆方面来审理。

你因婚姻关系到台湾
那就表示你在大陆及台湾都有婚姻登记
所以台湾方面也会判决你在台湾的婚姻
如果你小孩在台湾
而台湾法院判决你离婚的话
那小孩就会归依父亲扶养,因为现在你无工作能扶养
且离婚一生效,你除了到台湾去观光外
根本进不了台湾
而就算你在大陆的官司赢了
你先生不把小孩带过来
你也没办法

孩子在你这边,那就不是赢不赢的问题了
小还如果在台湾出生,应该市在台湾报的户口
拿台湾的护照跟台胞证过来的吧??
不知你有没有办法解决小还在大陆的户口问题
如果不能解决,那小孩以后的升学,就业....的问题不知有没考虑??
对於小孩...
没有赢不赢的问题
对於小孩
都是输...

逃回来????发生什麼事了

难 主要看你在台湾的身份了 没有身份的话 台湾法律 抚养权是归男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