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这算是诈骗罪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2:59:28
我介绍一个外地朋友在我们当地租一块60亩的土地种植菠萝蜜,这块地是从别人手里转租过来的,当初我跟朋友口头协议31万的话能把这块土地拿下来,因为这块地牵扯到林业局上要办很多业务,卖地的老板怕麻烦,所以他让我去把林业局的相关手续办妥,他拿13万到手就可以了,但现在帮朋友把地的合同签下来了,(合同上是我与她的名字〈她名字是我代签的,当初她说她是外地人在当地创业不是很方便,用我的名字比较好,但合同签下来当天就交在她手上》),事成之后没几天,她从其他渠道了解这块地的转让费才13万,她现在想让我把多赚的钱退还给她,我不同意,(实际我才收到她交来的23万购地款和1.8万的活动经费),她现在在公安局报案说我诈骗她,公安也立案了,前天还叫我过去问话了,我想请问各位律师,我这能算是诈骗吗?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不是诈骗。

你确实为他办了事,只是劳务费拿的多一点儿。这不算诈骗。

如果公安机关立案追究你,你可以在被第一次讯问之后就委托律师,由律师来帮你,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这种情况不宜认定为诈骗犯罪行为。
山东潍坊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窦荣刚 解答 http://hi.baidu.com/ddd7483

凭我的经验来看,如果说你是合同诈骗,有些牵强!合同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但也不能完全排除你涉嫌合同诈骗.你可能涉及以下两个罪名中的一个!
1,涉嫌合同诈骗.如果公安机关有证据证实你同卖地老板之间协商,骗取你朋友的钱的话.你的行为才构成合同诈骗.我这里说的协商是指:比如这块地你明明知道就值13万多,你却和你朋友说他值30多万,误倒你朋友相信,从而获得你朋友的资金.且隐瞒你实际是13万购得,从而骗取多余的款项.
2,涉嫌职务侵占,如果公安机关有证据证实你帮你朋友买这块土地,从中得到好处费(如手续费等)的话,且没有证据证实你有骗取你朋友钱财的故意.那么你将涉嫌职务侵占.因为你在利用职务之便将不属于你的钱财占为己有,虽然你们之间没有劳务合同,但如果实际上存在这种雇佣关系(约定手续费了),你便具备了职务侵占的主体资格.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是没有错的.楼上那些所谓的专家律师,麻烦你们不要害人了,可好???你不就想收点律师费嘛?也不至于把人往火坑里推吧?????
如果公安机关对你进行了讯问(不是询问),那么公安机关就已经立案侦查了.衷心希望提问者,能够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妥善处理此事,以免陷的更深,追悔莫及.

公安机关肯定没有立案。叫你过去问话,属于案前初查,你的案件情况不构成刑事犯罪。再者,问你话的警察是不是经侦大队啊,要是其他警种,估计是不是办人情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