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深圳海关到某外资交通器材公司检查进口生产用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1:37:44
、某日,深圳海关到某外资交通器材公司检查进口生产用料情况,发现该公司从未进口生产所需的铁皮,而海关却握有该公司1个月前进口国1000吨铁皮的申报单复印件。据该公司称,他们在深圳设厂后,委托公司的一名报关员代理向海关办理核销、月报等进出口业务,该报关员因此取得了公司的用章、报关章等。他利用从海关领得的进出口业务清单‘以该公司名义进行非法走私进口铁皮活动,该公司却一直蒙在鼓里。试对此案例分析

这个肯定交缉私局了,报关员会被取消报关资格并且追究刑事责任,该公司就算提出来证据证明自己不知情也会被处罚,当然只是罚款,不会追究法人刑事责任,但也要看报关员的审讯笔录。题外话:我个人认为该企业肯定知道进口氧化铁皮这件事。

要看是否构成走私罪。也就是说税款到了多少钱。如果够格了,按照刑事程序走,找当事人,寻找证据。如果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发现确系报关员的个人行为,那还好说。报关员承担刑事责任。
但是如果证据不足无法构成刑事案件或者税款数量没到,就要走行政处罚程序,当事人肯定是报关单的经营单位,具体情况是定飞料还是申报不实要看案件的侦办情况。报关员可能会承担资格罚部分和罚款。
案件的情况介绍太少,大致如此吧。

该公司现在就这样说了,但这种一面之词海关能信吗?公司的公章那么容易就给别人拿走?可笑,我想该公司肯定也有收受好处的,算共犯吧

这个就是企业内部管理的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