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嫁人前的家庭债务,判她以家庭财产共同偿还债务,嫁人后没有继承财产,要还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4:41:41
我老婆嫁之前,家庭经营方式开店,是她的名字,她爸爸欠别人的钱,欠条是他爸爸的名字,和店铺的名字,我老婆没有在场,没有签字,法院判我老婆承担连带责任,要和他爸用家庭财产共同偿还债务30万。后来我老婆嫁了我,没有得到她娘家一分钱,那么我老婆要还吗?他们的债务是10年前的,我是在5年前结婚的,人要讲良心,结婚前我就知道我老婆的债务,可是考虑不是她本人要的, 放弃 讲不过去。所以就结婚了。现在法院一直来找我们麻烦,怎么办?
法院是判决要以家庭财产来偿还,但是娘家已经没有财产了,店也没有了,我老婆嫁来的时候只有带来债务,没有带什么东西了,请问家庭财产是她娘家的财产,还是我结婚后的财产,我不推卸我老婆的责任,因为他爸的欠款是他个人在外面经营,不在店里。只是欠条有店的名字,另外,有什么办法,我可以分摊喔老婆在家的那份债务,6个人每人5万。因为她家里的人都一样是成人。要是我还了5万,另外的25万要怎么样才永远跟我们没有关系。

以家庭形式的企业属于无限责任公司,所有的出资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现在法院肯定进入了执行阶段。其他人找不到只能找你们,法院也没有办法,因为别人申请执行并且支付执行费,这是法院的工作,它不执行就是行政不作为。

你们想办法和法院说没钱,因为这个是婚前的债务,你老婆婚前没有存款了。想办法把婚后的钱也先转移。没有钱就不能执行了,法院也没有权利执行你们唯一的住房。下一步法院会要求你们限制高消费,不可以做飞机,打高尔夫,投资等等。你们还是最好把家人找出来承担责任。

你们之间最好是去写份协议;

以家庭为基础搞生产经营就是有这个缺点,家庭内部成员承贷连带责任,法院执行你们之间任意一个人都可以,你被执行后向他们追偿。如果你觉得讲不出口,他们又是恶意躲避债务的话,你就帮他们还吧。

该笔欠款理由归还,你妻子可在偿还后向其他债务人追偿多支出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