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借款当事人跑掉了,现准备起诉担保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8:01:21
借款当事人10月底跑掉了,欠了一屁股外债,现音信全无!我个人借贷给他50万,担保人2个。现在借款人跑了自然只有找担保人还钱,我咨询过相关法律:《连带责任担保协议》中如证明当事人确实无还款能力或当事人消失的,担保人承担还款事宜。
打听下来其中1个担保人总共为别人担保了200万左右,另一个担保的人更多担保的钱也更多,现在2个担保人都已经有债主起诉他们了,我咨询了一些朋友,他们说让我直接去人民法院起诉,跟进! 我想请教一下律师朋友接下来我要是去法院起诉的话程序怎么走?或该怎么处理?本来还有想过请专门的讨债公司上门
今天打听到其中一个担保人的房子还有10万贷款没还清。
回答请认真点,别掏浆糊!好的答案我追加分数给你

借款人逃跑的,且无法查找其下落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具体区分以下情况确定:
  1、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但债务人逃跑,下落不明的,不在此限。这种情况下,需要向法院提交债务人逃跑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据,否则,法院将不予受理。
  2、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任意起诉债务人或者担保人。
  《担保法》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1、“借款当事人跑掉了,现准备起诉担保人”:
(1)如果确定是连带保证,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要求担保人偿还借款,但前提是:您的债权已经到了还款期限!
(2)如果借据上约定的还款期限还没有到,您不能起诉担保人。

2、“我要是去法院起诉的话程序怎么走?或该怎么处理?”:写好起诉状(可以自己写,也可以请当地律师写,请律师写的起诉状更好些)、带上借据等相关证据、您的身份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的立案庭请求立案,然后等通知就行了。

3、“本来还有想过请专门的讨债公司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