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急!请问这种情况应怎样写劳动仲裁的申请书 ?!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23:07:24
1)07年7月起在某中介公司工作,直到2009年10月30日主动离职。一直没有签订合同。
2)基本工资1000,每天工作8小时,一周工作6天。(从来没有加班工资,没有考勤,打卡制度,个体户型的小中介)
3)从2009年4月1日至10月30日,本人几乎天天上班,无论双休国定假日,总共休息三天半。(5月10日半天,10月3日及10月4日两天。公司从未给予加班费以及任何补贴).每月基本工资,依然1000.
4)奖金按照业绩计算,(中介费的百分之十。)2007年平均实际到手工资平均为3000,2008年实际到手4000平均,2009实际到手平均4000.
5)工作之初一直没有缴纳任何社会保障。直至2009年初开始缴纳,但在社会保障局查询得知,为我缴纳社保的公司B,并非我劳动的A公司。虽然,两家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一个人,注册的地址也是一个相同地址。但是。本人的名片,是A公司,并非B公司。
6.)劳动手册从未收取,也并未盖章。

请问。这个情况该请求些什么?
仲裁申请书该怎么写?
能够得到那些赔偿?
(可能还有补充)

您好,朋友,我给您的法律建议如下:
  1、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
  2、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
  3、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4、您可以要求公司补交自用工以来的社保。
  至于申请书的格式,我贴给您份,希望对您有帮助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你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出生年月,住所、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厂家名称,工厂所在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非法押金1000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24600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2700元。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未申请人补交自2008年5月进厂至仲裁时的社会保险。
  事实与理由
  我于2008年5月进厂,厂方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给我交任何保险.前三个月基本工资为1500,以后一直到09年9月为1800. 09年收取我1000元押金,收据上有单位公章;并签了一份保密协议.工资以现金发放,附一白条,上面只写我的姓名 基本工资 工作天数 加班天数 实发金额,无单位盖章及签名.单位是干满26天发基本工资,不足26天扣除,多于26天按平均数多发(无翻倍).
  我想换一个给缴保险的工作,9月30号提出辞职,老板不给押金并恶语相向.故向贵仲裁委提起仲裁,请求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事实修改下,简明扼要些)
  此致
  XX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希望我的答案能够帮助您
  补充:这个是我之前回答的别人的提问,里面的计算数额不是基于你的,只是给你个格式,如果需要帮忙,可以HI我

这里面有很多法律技巧

一楼写的很详细了。我补充说一点关于劳动保障的问题,这个是可以进行迁移的。到劳动局去咨询一下就好了。关键不在名片而是你的实际用工单位

建议你找专业律师代写,与此同时,还可以咨询相关的法律问题。并根据自身的情况,权衡自身的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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