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合同到期后一个月通知员工不再续签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要有哪些证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2:49:22
各位大师你们好,我是在07年4月进了一家私企工作的,一直不予买保险和签定劳动合同等,到08年12月才提出签定劳动合同和买社保,而且要求我们填10月份。但合同上面签定的工资为1477元,我实际工资为2500元(银行卡发工资2000,给现金500,工资单上是写2000),到现在09年11月合同结束,公司提前一个月提出不需要我了(我工作没发生错误,几个月前还帮老板赚了10几万,只是老板的妹妹不喜欢我,经常说我坏话而被炒),而要求我辞职(不想赔钱),不是公司解除我劳动关系。那请问我能拿到经济补偿吗?按上面哪个工资补偿啊?需要什么证据啊?还有10月份前没签定合同的双倍赔偿能拿到吗?感想各位大师相救!!!
不同意楼上的部分观点。
1.在有证据证明你是在2008.1.1前入职的前提下,你可以拿08.2到08.9的一共8个月的双倍工资。
2.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年限从2008.1.1算起到合同到期终止日止,满一年半不满二年,应当补偿你二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按照终止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税前收入计算,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不是按照合同工资计算,而是按照实际收入计算,如果实际收入低于合同工资的应当以合同工资为准,并且要补发差额工资。
3.如果当地的地方性劳动法规或者劳动合同中没有合同到期单位必须提前通知是否续签的规定或约定,那么用人单位不需要提前通知,否则就按规定或约定执行。
4.只要你能证明2000元工资的有效性,就应当按照2000元赔付,如果500元现金也有证据,那么要按照2500元赔付。因为很多单位对劳动者涨工资后都不会直接更改劳动合同,所以当实际工资大于合同工资时应以有证据的实际工资为准。
1、只要你能找到10月前你在职的证据,就可以拿到双倍的工资,
2、合同到期不再续签,从2008年开始计算时间,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工资,未满半年按半个月计算,超过半年未满一年按一个月计算,
3、你12月份签订劳动合同却填写10月的日期,这个存在倒签的问题,这个问题你最好问下地方的监察,因为这个还要验笔迹
4、不管你工资多少,你在1477元的合同上签字了,表明你同意这个工资数
5、若是合同到期一个月后通知你不再续签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和合同到期,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可以拿08.2到08.9的一共8个月的双倍工资。
经济补偿年限从2008.1.1算起到合同到期终止日止,满一年半不满二年,应当补偿你二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