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拿结婚证已经有孩子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17:57:24
本人于18岁怀孕生子,孩子现在已经2岁多了,但至今未领结婚证。由于现在和男的关系搞不好,分手了,他说孩子也不让我管。孩子到现在户口也没上,他想让我现在跟他把结婚证领了,孩子的户口上好了再领离婚证,哪有这样的做法?而且当初他们家一分钱的的彩礼也没给我家拿。我现在该怎么办?请专业人士支招。

如果你们真不可能生活再一起的话,又没有领结婚,孩子跟谁都可以在领结婚证的时候上户口啊,但要先罚款才能上户口.只要另一方不介意就没事.何必结婚又离婚呢.不过这样宝宝必竟是跟了后妈或后爸.好可怜的.必竟孩子是无辜的。你怎么会这么糊涂呢,当初彩礼也没拿,也没人证明那你们分手了你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赔了自己的青春又赔了孩子。如果有感情还是支持你们走下去……

SORRY··偶不专业·····

这是一段采访录 可以看看希望对你有帮助
商报记者 何道新
记者同志:我的父母没有办理婚姻登记,于1994年将我生了出来,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办理户口登记。我的亲生母亲在我几岁的时候就同我父亲分了手,我的父亲几年前认识了一个女子结了婚。我马上要上初中了,但还是“黑户”,让我很难过。请问,像我这样的人,应该如何取得合法的户口?
一位读者读者朋友:你有依法取得户口登记的权利。我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从这个规定可以类推,非婚生子女应该享有户口与户籍方面同等的权利。但是,非婚生子女又毕竟与合法生育的子女不同,其相应权利的取得程序也必然有所不同。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不符合该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国务院2002年颁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该“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
从上可以看出,“非法生育”包括非婚生育和违反计划生育子女,社会抚养费可能会成为给子女办理户口登记等事项的焦点之一。在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的问题上,具体解决方法各地方有所不同。一般来说,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除了要有出生证明以外,有的地区还需要进行身份公证,父母要先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非婚生子女在完成相应的手续,上完户口后,是可以享受和婚生子同样的权利,成为社会真正的一员

具体事宜可以去当地机关询问 他们应该可以给你答案 事情到了这个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