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生小孩做手术,留下后遗症,谁负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19:12:57
我在医院生小孩,产科医生帮我做手术后,让我42天到医院来复查,复查结果我伤口没有全愈合,有一块长特出来,还有点流血,原因是由于当时做手术的医生没有缝好,导致后果。这个责任应该由谁负责?我应该到什么地方去做鉴定?最后请大家帮我出出主意,我应该怎么维权?谁可以帮我维权?

这个当然是医院的责任。
首先你不要着急,先到别家医院进行一下检查,看看由于这个问题给及造成了什么样的损害。
然后拿着结果去生产医院的医务科,将你遭遇的事情和医务科的相关负责人说或者直接到院长办公室去。一定要理论。
如果这些都行不通,你可以到医疗事故鉴定中心,请求医疗事故鉴定。实在不行就找个律师,提起相关诉讼,正好帮助你把这些证据都搜集一下。
一般医院都会跟你进行商量的,不想把事情闹大。前提是,医生确实没有给你进行严密的缝合,如果是你的皮肤不容易愈合,这个就不是医院的事情了。

责任当然是医院 首先你找他们院长或管事人 看能否私了 要明确告诉他们如果这事处理不好或者拖拉你就控告他们 要限定最后时期 因为这是对他们声誉的事他们应该不会那么傻 如果再去医疗事故鉴定所

这个应该医院负责任!

肯定是医院的责任,直接找医院的院长,找了不管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