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实如告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1:35:08
今年3月底因骶髂关节炎,拍了个片子,结果拍到股骨有点异常,医生怀疑是骨肿瘤,建议手术;

我拿着片子,去到专业的骨科医院,专家说只是一个钙化点,没事,建议观察;

去过医院的人都知道,除非有化验结果,否则医生写病历都是莫棱两可的;

我这种情况,买重疾要不要如实告之? (如需确诊,要开刀拿一点骨细胞化验-_-|||) 还是按新保险法,2年内没事就不能以"未如实告之"拒赔

PS: 我连续几年的体险报告都没有问题; 后悔没事拍片子啊.....
谢谢大家的回复

首先,我不是因为疑似骨肿瘤才去保重疾,重疾做为社保的补充是必需的;照到股骨有问题纯属意外;

如果真的有事,我也不会拿生命开玩笑,3月就去治了;因为骨科专家说了没事,叫我半年至一年再拍片子看看,我打算年底体检时再拍;

我纠结的是,既然有一间医院写了怀疑是骨肿瘤,如果没有化验结果,或那个钙化点没自行消失的话,没有其它医院去推翻这个结论;

如果如实告之,保险公司会加费,并写一些的免责条款,是否对我而言更没保障?
如没有告之,是不是2年以后合同就完全成立,不会有理赔争端?

PS: 我上周的核保已经通过了

首先,恭喜楼主核保通过了。以你的利益出发,不如实告知确实对你更有利。
最近仔细确认了一下“不可抗辩”条款。结论是:

能隐瞒两年就一定会赔。

核保是保险公司的事,查不出来也只自认倒霉了...
说实话,现在咱们国家的“不可抗辩”条款太模糊了,估计以后还会有不少争端。刚看了一个案例:如果一个人投保一年后很不幸的出了家门再没回来,当时不去保险公司报案,等一年,过了2年不可抗辩期再去申请理赔,保险公司赔不赔又成问题了......没具体规定两年不可抗辩期内,如果被保险人不在生存状态怎么办。

个人建议你如实告知为好,是新保险出台了2年后的不可抗辩条款,但同时保险公司也会加大客户在医院记录的调查。

有时间还是多做体检的好

建议如实告之,因为你这也不是什么疾病

免得将来有理赔的时候起争端

当然要如实告知呵,你在医院拍过片子,医院是可以查到记录的,如果你不如实告知,以后理赔就是带病投保,是赔不到的,
另外你要好好了解重大疾病保险的条款,不是肿瘤就一定可以得到赔付的。

你有拍过片子,最好如实告知情况。如果需要体检的话,也是保险公司出钱的。如果你想要避开如实告诉,那么说白点,就是只要两年之内你不对保险公司提出任何申请理赔,等两年期过后。无论将来你有什么事,只要属于保险责任内的,保险公司都要赔付保险金了。

新的保险规定中现在带有强制的规定措施就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中对您是非常有利的,也就是只要合同成立两年内只要没有出险,保险合同就默认成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