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征兵体检标准谁可以给我发一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6:16:33
一、体检标准
(一)身高、体重标准。
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二)视力标准
初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生右眼裸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三)辅助检查
1、心电图检查检查常规检查项目
正常或大致正常心电图合格。
2、腹部超声检查作为常规检查项目。
肝、胆、胰、脾、肾未见明显异常,单发肝肾囊肿(或血管瘤)直径不超过1cm,轻度脂肪肝,合格。
3、血常规检查为常规检查项目。
4、尿常规检查为常规检查项目。
5、乙肝表面抗原检查为常规检查项目。
(四)艾滋病和吸食毒品检测、心理检测人微言轻征兵体检常规检查项目。
(五)其它问题
1、身体刺有“点、字、图案”的,不合格。身体刺有“点、字、图案”经手术处理后,仍留有明显方身瘢痕,影响军容的或一处瘢痕直径超过2cm的,均不合格。
2、白癜风短装身体裸露部位每处直径不超过1cm;非裸露部位每处直径不超过2cm,数量不超过两处的,合格。不明显影响军容胎痣,合格。
3、有胸、腹腔手术(含微创手术)或准分子激光手术史的,需提供相关医疗证明或送检单位出具健康证明。
4、肘关节过伸或肘外翻不超过15度,无功能障碍,合格。
二、注意事项
1、应征青年上站体检时应带好身份证、户口薄和毕业证书及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