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 未签劳动合同的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7:57:31
我于2006年到一家园林工程公司工作,整个公司至今都没有人签了合同的。当然社保也没有。今年工资都长了200左右,老板在他的工资表上(我们没有正规工资表)注明:含保险,让我们每次领钱都签字。我们从来没有说按时拿过工资,有时候要托好几个月。
单位上的工作是几乎没有节假日的,只有春节可以耍4、5天,周日周六、国定假日从来没有放过。春节回家休息几天就扣几天的钱。不过平时有事情请假倒是没有扣钱,但是大家几乎都很少请假。加班是常有的事,哪怕通宵也只能拿20-40元加班费。不过生活倒是单位解决了的。
我现在拿2000一个月,什么事情都要做,每天只能吃两顿饭,有时候都不能保证,这样干,老板还觉得不够。我想换个环境,同事们让我咨询一下律师,这种情况我们能得到什么样的赔付,有些老员工都做了十多年了,现在才拿1600左右。大部分都是农民工,怕没工作又没保障,所以不敢开腔。
我想请问一下专家,这种情况下,我们要辞职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

1、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双倍工资给劳动者;
2、让用人单位给你补缴各项社会保险;
3、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150%的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工资、节假日加班应支付300%的工资。
4、在用人单位工作年满10年的应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