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大家给点意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03:28:36
大家好!家里发生了债务纠纷,麻烦大家给指点一下!
去年家里分两次借了八万元给朋友,开了两张四万元欠条。今年那人还了四万元,家里开了四万收条和一张欠条一起给了他,现在让他还钱,他拿收条说他已经还了!拿他没办法,交手的时候又没有见证人!该怎么办啊?谢谢大家给点意见!

那你手中还有一张欠条的啊。那不就是啦。只要欠条在就可以起诉,他如果没有相反证明的话就应当还款。
当然如果对方主张已经还款,且有收条,那么你们可以主张对方手中另有一张欠条,是已经偿还部分的欠条,在证据规则里面有一条,如果当事人一方主张对方当事人手中有不利于己方的证据,而该方当事人拒绝出示的话,那么认定为默认,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所以如果对方不拿出来是要承担不利后果,也就是说你的主张成立,对方说已经还款的主张不成立。

这个没什么问题,正常的借贷就是这样。
不会导致借贷的混淆,只要你有欠条,就可以找他打官司。
不过能不能赢要看看你给他的收据和你手里的欠条写的是什么才好最终判断。
找律师咨询下吧

根据你的描述,借款人在借款时开了两张借条,你家在他还款时只给了他一张借条,那么还有一张借条是在你家人手中的,那么你家人就可以凭借该欠条向借款人主张还款,但要注意时间,如果借款人一直不还,你们也不主张,那么过了诉讼时效的话,你们就算起诉也没有胜诉的可能性了。

很倒霉哦

你要是2张欠条都给了对方
就没有了对方还欠你家四万元的证据

只能说没有办法
除非对方承认了这笔帐

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