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是否有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23:25:42
本人 11月6日在本市工商所注册寄卖行业,被告知准备相关手续,其中包括婚育证明,身份证明照片等材料。然后11月9日到该所办理手续又被告知需要辖区派出所的备案证明。本地备案的前提是必须准备营业场所和内部设施。待备案证明开好后于工商所办理时又需要我提供特行许可证!经咨询特行目前已经停办 治安部门只做管理,并取得相关文件再次来到工商局办理!又被告知需要区工商局批复审核,时值今日已经过去了半个月了,今天去工商所咨询的时候本想问问具体到什么时候能办下来,又被告知什么时候上面批复了什么时候算数。我和朋友共同投资做的这个小生意,每月的房租为3000多元 整个投资9万余元。工商局这种工作效率已经严重影响到我的利益,并且在准备手续期间没有任何人告诉我这个行业不能办理。而且在11月13日左右我还分别向工商所 区工商局 市工商局 提供同行业的营业执照照片!
我想问问位律师朋友 像我上述的这个情况 工商局是否属于过错方,因为他们的办事效率低下,并且直接导致我的经济损失我有权要求他们对我赔偿吗?
如果工商所有过错 那么我应该这样操作!详细指导者在加80分!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2条的规定: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上述工商局的做法是违法的,他们应该当场或一次性告知你需要补正的材料。
另外,根据你上述的描述,该工商局属于典型的行政不作为,你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要求其履行法定义务。

虽然我不是律师,不过我也很同情你的遭遇,对那些办事效率低的人很反感,我觉得你查一下他们一般可以办好的规定时限,然后办理的时候拿他们的证明,有证有据好办事的,假如查不到的话问他们一般什么时候拿到,话由他们说的,他们有责任,不过在中国社会上最好有个最坏的心理准备,因为很多事情都说不清楚的,这是我个人的浅见。

工商局没有过错,如果说有过错的话就是没有把什么东西都告诉。不过你也没问,不过你经营的是当铺,需要很多的手续和批文。这个你应该早就要问朋友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