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求助:快件丢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0:45:47
我是内蒙的,十一月十三号从内蒙化德邮政局发了一个快件,装有三本护照,经过查询知道十七日到大连,可大连邮政局给丢了,给他们打电话他们让自己补办,可是三十号就要出国了,补办也是来不急了,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谁来负担,在国外的会议门票就四千了,误了怎么办,急,谢谢大家

您好,很荣幸为您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大连邮政局将邮件丢失,必须承担责任,按照规定给予赔偿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如果您的邮件保价了,邮局按照保价额赔偿。如果没保价,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价值赔偿。您与邮局是委托合同关系,对方行为属于违约,当然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大邮政局拒绝赔偿或赔偿金低于您所造成的损失,您可以持能够证明您因对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凭据去当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增加。

申请邮政总局启用“应急预案”处理!若不行,只有提起民事损失索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