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前父亲在部队死亡,民政局发生活费给女儿,18岁后民政局如何安排女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9 16:37:52

首先需要确定18年前在部队死亡的父亲是什么原因死亡的,是因工、因战、还是?然后需要知道当时民政部门发给女儿生活费的时候是以什么原因发给的。
如果仅仅是供养,那么不予安排,如果是烈士子女,供养到十八岁后给予一定的照顾。
具体有待条件可以问询当地民政部门优抚处或这个父亲原所在部队

没安排,自食其力了。我猜的。
你问民政局不就行了

不安排了,只供养到18周岁。具体可询民政的优抚或救助科。在部队死亡的种类还分三种,待遇不一样的。到18周岁以后是要自己负担了。

自己另谋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