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3:01:38
某女,71岁,目前为县环卫所退休职工。1963年开始在县广播电台工作,后因小事与当时领导不合发生口角,被领导以某种理由处分,并调当时县环卫所工作。当时即开始四处上访至各市、县领导,可能是由于闹访次数太多,约1967左右被打成右派并被判刑关押两年,并处开除公职。刑满释放后一直无固定工作。约1995年左右开始上访,最初是要求平反,经调查了解后给予平反。然后是要求恢复公职,经过数年不懈努力,也达成愿望并办理退休。接着又要求补足从判刑到退休时的工资,由于数额不大,领导也同意并补足了她判刑期间的工资。现在她又申请国家赔偿,认为当时国家对其进行判刑是错误的,理应赔偿她的青春损失费约两万余元。领导不同意后就一直从北京到地方,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进行缠访,是个典型的缠访户。

读者认为这几个信访案例应该如何解决呢?

1967年被判刑关押两年刑满释放后,到1995年才开始上访,20多年没反映问题,包括上世纪80年代初国家落实政策期间都没有上访求决,说明自己已放弃了。现在政府能给予解决主要问题,已经不错了。再说也不能用现在的政策、法律来说以前特定历史时期的事情。若能,农民伯伯还要国家退还农业税及农业特产税呢,以前可都要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