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去世后,爸爸再娶,并且把我的姓改为亲生妈妈的姓了,这意味着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9:44:25
妈妈去世后,爸爸再娶,并且把我的姓改为亲生妈妈的姓了,这意味着什么?并且继母还带着一个儿子,我还能继承爸爸再婚前的全部遗产吗?

或许你爸爸还惦记着你妈妈,但又怕跟着你继母而忘记你妈妈。你爸爸如果什么也没说,我估计你会得到三分之一的财产。

那不是遗产,是财产,你爸爸过世了,那么才是遗产。那么他的遗产将分为三份,这个跟改不改姓没关系。

你爸爸再婚以后,你就得不到全部财产了。

跟着这样的爸生活也没啥意思,早点独立吧。
找个喜欢的人,自己成个家。

其实跟爸姓或者跟妈姓在法律上都没啥区别,可是你爸这样的举动就意味着你要做好心理准备了,做好自己独立生活的准备。

你可以得到三分之一
如果你爸爸以后另外立了遗嘱,明确说不给你 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当然能,这可不是改姓能改变得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章有规定:
《继承法》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
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四条 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六条 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