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书生效后能否申请撤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02:43:26
我于前段时间向法院申请案件强制执行,由于法院下达给被告是2009年11月23日前支付,我与被告于昨日将问题协商好了,且我已拿赔偿款,我现在能否申请撤销强制执行,如果能!程序怎么走?法院是不是还要收执行费?执行费国家有没有标准!我是一民事案件

1、可以撤回。
2、向法院提交撤回执行申请书。
3、法院下达终结执行裁定书。
4、撤回执行的,执行费用由原告承担。

1.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法院就此终结执行

2.执行费: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3.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可以申请终结执行,只要打一张终结执行申请书就好了,至于费用问题可能每个省得标准都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