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土地被私人小老板承包期间遇到政府征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0:22:01
我家的一亩地(上海浦东郊区)将被私人老板承包20年,现还没签合同,每年1000元一亩,逐年递增30%的钱,承包后全都种树,想问下20年的承包期限内遇政府征地或其他商业征地,会影响我家本该得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吗?影响有多大?承包的小老板会得到超过我们的补偿吗?我父母硬是要把地承包出去,说都说不通。
自己对这一方面一点都不懂,谢谢大家提点了!
那个小老板承包我们那里共80亩地,为的就是土地被征地能赚一票,种的是那种无需人工护养的树苗。
现在浦东那边的土地是越来越少,越来越珍贵。
这种小老板是不会在合同上写土地被征地合同自动终止这种对他不利的条款的,就担心一签这20年的承包合同,不懂的我们老百姓闷吃亏,白纸黑字的合同哪怕上法院也打不赢官司。

你好:
根据法律的规定,公民之享有土地的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土地要么属于国家,要么属于农村集体所有。
遇到征地的情况,政府给予的补偿分为好几部分,关于土地使用的补偿费,是直接给你们家的,关于土地上附着物及种植物的补偿,应该是给实际所有人的,也就是承包商。关于各种奖励费用,也应当是给你们的。
最终的费用,承包商也就只能获得一些种植物、附着物的补偿,不会超过你们家得到的补偿。
在谈补偿协议的时候,主要是找你们家谈,对于承包商来说他不是征地的相对方,因此不会给你们造成影响。

补充:就算合同上没有约定遇到征地合同自动终止的条款,但是如果真的征地了,土地都没有了,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了,合同自然就终止,这并不存在谁违约的情况。

你好!
我建议你(假如你是甲方,老板是乙方)在合同中约定以下几点:
1、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土地被征收或征用,合同终止,因此给双方造成的损失有双方各自承担(其实你没什么损失,无非就是少收几年租金)。
2、合同终止以后,乙方在土地中的林木、房屋归乙方所有,乙方须在土地征收日之前予以处理。逾期未处理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自乙方处理完成之日起,由甲方与征收征用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如乙方未如期处理完毕,甲方将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因此给乙方在成的损失有乙方承担。
这样约定就没事了。

另外,在建议你一点,把租金约定清楚。30%/.年,这里的30%是第一年租金的30%还是前一年的30%。

恭喜发财!

补充:
如果你们合同搞不定,那以后很不好说,因为征地补偿属于在使用期间的收益。你只想有土地的使用权,你把土地转给人家,那他就享有使用权,享有使用权那他当然可以取得收益!

你们可以约定,如果在这个期间遇到政府征收征用土地,地上所有物归老板所有。但是补偿费用归你们所得。
你们现在的土地应该还有二十年的期限是吧。如果征收的话,也是补偿你们剩下的年限,如果你不这样约定的话,那么到时候会出现问题,到底这个钱是该给谁?
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