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不懂法在刚进公司的前几年公司没有给我缴纳社保,现在我知道这是违反的,我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7 10:19:17
1、1998年进公司签了劳动合同,直到2002年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公司都没有给我缴纳社保,(我现在还在公司工作)我现在可以要求公司给我补缴吗?
2、我是否可以以《劳动法》第三十八条中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解除劳动合同 , 解除合同我是否可以得到赔偿。

1,可以要求公司给予你补偿,不过这样的话对你来说可能就面临辞退或者其他的打击
2,这条可以的
如果公司不补偿,你就起诉,准赢不输,最差也是庭外和解,钱也是一样能拿到的

可以

当然可以。

你可以以现在的劳动合同法要求公司给你缴纳社会保险,如公司未给你交的情况下,你也可以解除合同,同时要求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