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历史里的“行政权、司法权、立法权”分别指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1:26:11
历史第三单元讲了资本主义国家改革的历史,里面提到的三权不知道是什么。谁帮忙解释下。

三权分别是 司法权 立法权 和 行政权 这三权的定义楼上的说得很详细了。
一般立法权是由议会来产生的,行政权一般为总统和首相拥有,而英国首相可以通过议会又掌握立法权,司法权一般是由法院来执行的,美国的九位大法官对法律有解释权。 立法司法行政这三权来源于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这和古代帝王使用的手段来分割相权很相近。
但是资本主义国家有一个国家的代议制很特别,那就是德国。当其他的国家君主立宪制的时候,德国的皇帝却可以凌驾于议会之上,拥有行政司法立法三权。
从罗马法和雅典的明主上,我们就可以发现了他们的影子,就例如陪审法庭就是司法权的一种。
可以说这三权之间就是一个三角稳定结构,互相牵制,互相合作。

立法权就是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权力.
行政权,是依照法律规定,组织和管理国内行政、外交等各方面行政事务的权力。是国家权力的组成部分之一。
司法权,司法权: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通过开展依其法定职权和一定程序,由审判的形式将相关法律适用于具体案件的专门化活动而享有的权力。

行政权,即是依照法律规定,组织和管理国内行政、外交等各方面行政事务的权力。也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或认可的,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规范,对国家事务和公共事务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是国家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组成部分。
司法权: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通过开展依其法定职权和一定程序,由审判的形式将相关法律适用于具体案件的专门化活动而享有的权力。它从广义上看是包括检察院在内的,但目前通说认为,人们提到的“司法权”多指狭义司法权,即虽包括检察权在内、但却明显偏重于审判权,或仅仅指审判权(即以法院为相应机关)而言。
立法权就是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权力,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权力;第二类中制定和修改普通法律的权力。一方面,立法机关自己制定法律,另一方面,立法机关授权行政机关制定法规、条例、决议和命令等,它们都具有法律规范的性质。在资本主义国家,作为立法机关的议会还享有提出法案的权力。这里的法是指狭义的法,不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我国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才有国家立法权,也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才是国家立法机关。

三权就是行政权、司法权、立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