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没有遵守劳动法的规定离开用人单位应该负什么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17:22:06
劳动者没有和单位协商一致,也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就没有任何理由的离开单位,应该负什么责任和赔偿么?
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下列损失:
1、为招聘录用该员工所支出的费用;
2、为该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如果定有服务期协议,要将已经服务的年限所占的比例扣除。
3、给用人单位生产经营造成的直接损失。
4、劳动合同里面约定的其他赔偿款项。
如有违约金条款的,应当按照条款予以执行
如没有违约金条款的,因员工擅自出走,导致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起诉此人要求赔偿
另外,员工不辞而别的,单位将不再支付自其擅自离开之后的工资,并不用支付任何赔偿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