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14:42:57
被告方处精神不正常的情况下,法院能判离婚吗

能啊,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敢情是否破裂,而不是一方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是否是神经病。

这又不是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规定的这种情况。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精神病处于发病状态和精神不正常是两个概念 你不要搞混

精神不正常才更应该判离婚啊!

不能

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以前也经过法院要求离婚,那么可能会判决离婚,但只是因为对方精神上不正常,不一定能判的。但注意两点: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助的义务;精神不正常不能完全阻碍离婚的实现。

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也有结婚离婚的自由。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起诉离婚。诉讼离婚能否成功,要看双方感情是否完全破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还有就是如果是患精神病这种情况,如果被告不同意,法院很难判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