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时效什么时候开始算?复杂...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23:20:00
2007年10月11日工伤,11月28日认定工伤,12月18日出院,12月26签定协议赔偿4000元,2008年初(忘了,反正5月仲裁法前)申请工伤鉴定,2009年1月才鉴定为八级,劳动争议的时效从何时算起,申请仲裁的时效到底是六十天还是1年?

1,时效是1年
2,由2007年10月11日算起
3,在住院治疗期间以及伤残鉴定期间,仲裁时效是暂时中止的,也就是说很长一段时间并不计算在时效之内

因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应当自伤残鉴定结论下达日起计算。

从09年1月开始,一年的时效!

应该是从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之日起1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