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之债不能适用履行不能的原因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17:03:07
为什么说货币之债不能适用履行不能啊?
比如说,履行期届满之时,债务人(法人)因为经营不善而决定宣告破产,此时正在清算期。那么它不就因为法律原因而不能履行债务么?
破产这种状况不能算作是一时不能吗?

进入破产程序并不代表履行不能,破产程序包括债权申报登记的程序,恰恰是为了帮助债权人实现其债权。
通常履行不能是指因履行标的为物的,物灭失或者因法律上的原因不能给付;或者履行标的是行为,行为人丧失劳动能力。
我们看,不管是丧失劳动能力的履行不能,还是物的灭失(学民法要把种类物和特定物搞清楚,种类物的话,比如一批化肥灭失了,你还可以重新生产一批,也不存在履行不能)或者因法律原因履行不能(比如法律限制流通物),都会造成一个结果——“不论经过多长时间,都再不存在履行的可能了”,如果过段时间又能够履行了,那么就构成履行延迟了,这也是履行不能和履行延迟二者的区别之一。
具体到货币上,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首先不属于限制流通物,其次显然不是特定物,一笔钱没了还可以再挣一笔,你可能暂时没钱,但总会有钱的(除非破产,破产参看第一段),那就可以等你有钱再给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国家把货币不列入履行不能,而只列入延迟履行是有道理的。
真的要拿破产来说事的话应该这样说,破产这里实际上可以看做两步,一、破产拍卖,这时可能能够清偿一部分债务,所以并不构成履行不能;二、清算结束,法人消灭,这时履行不能开始成立,但这时的履行不能就成为了因为法人身份消灭导致的履行不能了。可以说对债权人来说,破产就是为了使其债权获得强制履行,只有破产程序完毕以后,未得到履行的债权才会因履行不能导致债权债务的消灭。

履行不能指的是因为特殊情况而不能履行,比如别人把你的古董打碎了,你只能要求对方赔钱而不能恢复原状,这个恢复原状就是履行不能。

但是金钱不是特定物,是可以替代的,你不会要求对方赔偿特定编号的钞票,也不会要求赔偿特定编号的支票、本票之类的,所以货币之债不适用履行不能。你所说的破产,破产程序结束后不是还得要履行么?只不过履行的少点罢了。

履行不能是指因履行标的为物的,物灭失或者因法律上的原因不能给付,一般是指特定物。是不能用其他物品代替的。
种类物是可以用和他相同或相似的物品代替。比如货币,这张货币没了可以用另一张代替。所以不适用履行不能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