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办?如何选择才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4:44:41
各位网友!~你们好!·我是一个结过婚的男人并且有一个3岁多可爱而懂事的儿子,和前妻在广东东莞电子厂打工认识一年后并结了婚。我们一直都很好,我今年25岁,她比我小2岁。有可能她太年轻吧,有些事情还不懂怎么去“思考和处理”,在我们没有任何争吵任何矛盾的情况下,就这样无声无息的跟着别人家的女儿离家出走已经2年了。在她走了的这2年时间里,我不断地在寻找她,打听着她的下落,一直没有消息,我自己也很冷静地想了很多,决定放弃她算了,有可能是她故意地在躲着我移情别恋了吧。就在前段时间里,通过朋友的介绍我认识了一个又是比我小2岁的女人,她没有结过婚但是和她的男朋友私生下了一个快2岁的女儿,现在女方的家长不同意他们的事情。并且阻止了他们俩的来往已经快一年了,(好像那个女孩对她那个男朋友也并不是很喜欢)小女孩是女方家长带着的,前几天我到了那个女方的家里,那女孩和他的家长对我还算满意,也了解了我现在的情况。经过3个多月和那个女孩的接触,那个女孩说她很喜欢我。但是,那个女方的家长说如果我现在同意和她女儿结婚的话,他们没什么意见,他的家长就叫我拿一万两千块钱给他们就可以了,我没想明白不知道这个是什么意思?那女孩嫁过来的话,她那个2岁的女子也是一起带过来的。为什么还要我另外出一万两千块钱呢?拿现在来说,虽然一万两千块钱不是很多,但是,我觉得他们这种做法好像不适合我,我家里的人也不太同意这样的做法,说是我自己的事情要我自己做决定,我也不知道怎么办了,所以想请好心人帮忙讨论一下我该怎么办才好?我觉得他们好像是在做买卖,我想和他们就这样结束算了。你们说我该怎么办才好呢?各位网友,朋友帮帮忙吧!~

这样的事,别说以前,就是现在都还很多啊,从他们要钱来说,或许一方面是对婚姻价值观的误解,也或许是他们怕自己女儿再次吃亏,必竟吃过一次,而且他们还不一定相信你的言辞.我想你能懂我说的.还有个问题是,你们相不相爱,可不要带有任何遗憾哦.祝你好运

按道理来说带了个女儿过来还要什么钱呢?但是也不算太贵--!,勉强把

结婚!女方要求彩礼,其实是正常的!

关键在于对方家长的态度,还有这笔彩礼的最终持有者和消费方向!

如果这笔钱是给你未来的妻子,并且她有绝对的控制权,或是为了你们未来的家庭而花销,那么这件事就是无可厚非的!

但是,若是由对方家长把持,并应用在与你们二人无关的事情上面,那么你可以就对方这样的无理要求进行协商!

最后,人生找到一个可以相互扶持,相互关怀照顾的伴侣并不容易,希望你们能有个最好的结局!!!

有些父母天生就是卖女儿的.正常..
自己喜欢就付啊

很抱歉的告诉你,你还不能再婚,
根据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第23条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1.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十分可惜。

笨蛋,窝囊。去死。男人什么都可以做!去玩了她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