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结婚 但是双方已经分居3年以上 感情不和 想办理相关离婚手续在广东可以办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04:25:03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协议离婚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具有合法夫妻身份。以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的,仅限于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当事人。不包括未婚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中的男女双方。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男女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其间发生的有关身份关系的纠纷,以及涉及子女、财产问题的争议,可以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2.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均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能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的婚姻问题。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即精神病患者、痴呆症患者,不适用协议离婚程序,只能适用诉讼程序处理离婚问题,以维护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双方自愿”是协议离婚的基本条件,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当有一致的离婚意愿。这一意愿必须是真实而非虚假的;必须是自主作出的而不是受对方或第三方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而形成的;必须是一致的而不是有分歧的。对于一方要求离婚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只能通过诉讼离婚解决争议。

  (三)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协议离婚的必要条件。如果婚姻关系当事人不能对离婚后的子女和财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作出适当处理的话,则不能通过婚姻登记程序离婚,而只能通过诉讼程序离婚。

  1.对子女问题有适当处理,是指对双方离婚后有关子女抚养、教育、探望等问题,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下作了合理的、妥当的安排。包括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如何给付等等。由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协议中还可以约定不直接抚育方对子女探望权利行使的内容,包括探望的方式、时间等。

  2.对财产问题有适当处理,主要包括:(1)在不侵害任何一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合理分割,对给予生活困难的另一方以经济帮助作妥善安排,并切实解决好双方离婚后的住房问题;(2)在不侵害国家、

离婚中唯一可主张的事由是分居,两人也确实分居了3年。在双方所在均不愿提供分居证明情况下,奈何? 我与前夫没登记,我们已经分居八年我现在能不能在和别人登记结婚需要什么手续? 夫妻双方没有离婚,但已经分居五年,那还算是合法夫妻吗? 双方都有签离婚协议书,且已经分居两年多了,这样能算是离婚了吗? 我和我女友已经结婚了,而且10月生了个儿子,现在双方的家人在帮双方合八字,都说不合怎么办 房产上是写的男方的名字,但是在房子贷款期间结婚,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如果离婚房子是双方共同的吗? 夫妻双方在分居期间,另一方与人同居者是否算重婚? 结婚后两人分居好吗 已经和女朋友3年了,但是不像结婚! 如果双方一直没办结婚证但是已经有了小孩,小孩已经7岁了,如果现在一方想跟另外的人结婚这构成重婚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