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欠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3:15:45
我是零八年五月进公司的,和老板口头协议试用期定为一个月,我的基本工资是1500元每月,是七月份签订合同,我每周六天上班,天工资为1500/26,合同是按第一条:标准工时乙方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我现在去掉养老保险每月150,实际领工资为1350元每月。公司是不是违反劳动法?我的工资是不是要重新算?因不太懂劳动法,请高人指点我是不是还有别的权力要维护!跪谢!
我是七月份签订合同,我每周六天上班(按出勤26天给我计算的工资),天工资为1500/26,合同是

按第一条:标准工时乙方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

我现在去掉养老保险每月150,实际领工资为1350元每月。

请高人指点我是不是还有别的权力要维护 例如:年休假之类的。

口头协议在相关法律上是不予保护的,要看你和厂方签定的劳动合同,看你描述的合同、工作应是22天制,每天8小时,星期六上班就应该有双倍的加班工资,但具体加班工资是多少要看你的劳动合同上注明的薪资是多少。另外养老保险金确实是从你本人的工资中扣除的,但扣除后的工资应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出来的最低工资。

工资应该没什么问题 ,你这个周六上班这里我没太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