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诉前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20:28:14
我爱人11月16日在上班的路上骑摩托车路过一条十字路口在过马路的时候被一辆小车撞了。这条路口没信号灯的,但是她的车没驾照,现在大腿骨折了。那辆小车没责任强制险。请问双方所承担的责任是怎么个说法?谢谢

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道路交通事故诉前财产保全的意思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在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之前,先向法院申请人财产保全,并由法院查封事故责任人的相关财产,以保证以后能够及时得到赔偿。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交通事故的责任如何承担是个综合的问题,其中有好多情况是需要交警通过职权才能调查清楚的(比如有无驾证、是否酒后、是否漏检等),也就是说 现在仅根据你反映的情况,不能绝对的就说谁负什么责任。我的意见是,先看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如果你认为有误,搜集证据后可以向法院起诉或通过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予以纠正。

应该是开车的人负全责的,她首先连驾照都没的,得刑事拘留15天,让她赔偿您爱人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