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法律顾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8:57:58
事故是这样的,甲方无证驾驶小摩托车,乙方驾驶一辆时速超过30码(交警意思最高速度超过30码的车也属于机动车)的电动车。甲方正常驾驶,事故由于乙方偏让一辆车而行驶到甲方车道,至使两车相撞,甲,乙两方都是单人驾驶车辆,现在甲方人没大碍,而乙方在医院躺了2天,医院方面说由于脑散什么的迟早要死(在交警那里了解到这样个情况,如果伤者7天后再死,甲方可能不用付刑事责任,请问下有没有这一说法)。 如果乙方死了,甲方需要付怎么责任,然后我想知道会不会因为没有驾驶证而付全部责任,还有会不会坐牢。 现在甲方需要做什么不。 事情很急,请懂这一方面的人才帮我分析下,如有帮助肯定重谢。 时间2009年11月1号。。。。

这个事故还是要看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从你说的情形来看,甲方在车道里正常行驶,是乙方的车辆撞上去的,在这个情形下,双方的责任比例大概会是同等责任吧,这个已经考虑到了甲方无证驾驶的情形,要甲方承担全部责任,显然是不合理的。应当说,甲方被判刑的可能性不大。

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交管部门应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出具事故认定书。考虑到内部还有个审批程序,如果伤者在七日内死亡,事故认定书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以后死亡,在事故认定书中就是致人重伤,不是致人死亡了。大概交警是这个意思吧。

飞起一脚踢坏你的小便器从此断子绝孙。

报警处理,由交警勘验现场,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进行赔偿。如果甲方是全责或者是主要责任就是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