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婚假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8:36:42
我休完婚假,发现扣了30%的绩效工资,单位说是单位的制度,我想咨询合法么?最好有人能给发个国家有关规定的原文件,谢谢,不胜感激。

[1980]劳总薪字29号有比较明确的规定,该《通知》仍然适用,所以正常情况下,婚假1-3天,不在一地工作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地方政策: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
  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婚假期间工资待遇正常发放,你单位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你可以看看计划生育条例,那上面有关于婚假的规定。一般情况,婚假是正常发工资的。婚假一般是七天,晚婚晚育的奖励半个月假期。参考你们地区的吧。

进那家公司前就要先问好福利是否按“国家规定”?否则你只有拿着劳动法、婚姻法等等和企业撕破脸,累死你!气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