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公积金 大连-北京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00:11:22
我是外地户口(吉林省农业户口)。
大连-工作交公积金2008-07 ~ 2009-01 交了7个月,02~07月没交自动转到(沙河口住房公积金托管专户)。
北京-工作交公积金2009-08到至今交公积金 已交4个月拉。
这样大连7个月北京4个月。
公积金贷款是交一年可以贷款,我知道异地公积金不能合并,想在北京贷款买房,要在北京在交上8个月。
1)那我大连的公积金是不是没什么用了?是不是该取出来。
2)我打听拿离职证明到大连可以注销账户提取公积金,那我以后在大连工作的话开不了公基金账户了吗?

1.据我所知异地公积金可以合并啊,就是说你以前在大连交的公积金,现在在北京交还不满一年,你可以到大连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公积金缴存证明,然后再在北京做公积金贷款,这属于特批也是可以的,但是前提是要满一年以上,你现在大连7个月,北京4个月,加起来也不满一年,所以最好在北京再交几个月在做,或者让你们公司给你补缴几个月也可以。
2.销户之后还可以再重新开户的。

1.可以取出来。如果说急用放着也成
2.销户以后,回到大连可重新开户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