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红绿灯十字路口汽车撞自行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6:11:40
前些天我妈骑自行车过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被一辆小汽车撞到,后经事故处说是我们负主要责任,依据是行车过十字路口要推过去,现在我妈还没出院呢请问这样判合理吗
他如果超整呢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根据以上规定,非机动车行驶到十字路口左转时应当同行人一样,待人行横道信号灯变绿灯后下车推行通过人行横道,过街后上车骑行去往目标路口。

这个明显不合理的,虽然说对自行车有那样的规定,但对机动车也有规定,除非有证据证明事故完全是由非机动车或行人造成,否则机动车要负主要责任!还有如果那里是车流量较大的话你可以告交通局!而且你要看好事故地点,如果不是在正正的十字路口,也就是说如果是在十字路的拐弯处的话你可以赢得官司!如果是在路中间被撞的那就不好说了,对你是大大的不利,所以这个的话你要做好调查和分析,现在的共党怎样你应该清楚,打官司要费好多时间和票子的,基本上划不来!

明显不合理 最好花点钱找律师打官司 这样才是解决的最好方法

不合理,小汽车也要负一部分责任的,事故的主要原因不是这个,也和红绿灯有关系,没有红绿灯,小汽车也应该减速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