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这样做是否合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8/21 17:18:40
由于我在深圳市华新村旁的人行道摆卖,最后城管一下子就把我的东西没收呢,并没有教育我不要摆摊,只是下车就马上抢我东西,最后开出罚单,要罚1000块钱,才能拿回我的货物,我该怎么办?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点建议~!谢谢~!

首先,教育你不要摆摊并不是每次依法暂扣物品的前提必要程序。
当然,程序上他必须事先告知你,但,你说你他没告知你,他说告知你了……信谁的?那就谁有证据信谁的呗,都没有……至少对你没什么好处,人家证人多。
扣你东西的同时,应该给你开暂扣单,你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去处理,罚款是正常的,但罚1000……首先说,你可以看他们的规定,这个价格是否合理,条例一般都是省里定的,区域不同,要求不同。如果不合理你可以告他们。正常起诉,或正当上访!你不是有他们的罚单么?

我不懂法律,总之,全世界我最讨厌,鄙视的人,就是城管.. 欺软怕硬,欺负老百姓的能耐

持有下岗证且自谋生路的下岗职工、持有特困证且享受政府低保津贴的特困人员、持有残疾证且身体有明显残疾的人员、持有老年证且生活困难的老年人,这4类人占道摆摊不罚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区摆摊设点,占道经营,都要经过城管部门批准,按照(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乱设摊点,占道经营可以处以20以上200一下罚款,罚1000不合理,这个叫滥用自由裁量权,你可以打市长热线。小事一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