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商业企业采购成本的入账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15:02:01
商业企业9月入库一批货物,已入账,10月收到商品的装卸费,因商品从外地购入,所以装卸费寄来迟,发票是9月的日期,请问10月还可以入账吗,分录怎么做?是要计入上月入库货物的成本吗?
货和发票是一起到,一起入账,但是装卸费却是下个月才到,也就是说,我下个月时再补入装卸费进成本,如果上月货已到已卖,下月到的是计入销售成本吗?感觉预估装卸费太麻烦

是的,应计入商品成本的,
具体的分录:
借:存在商品--XXX
贷:银行存款

你的补充问题:
如果你的商品已出售了一部分,那就应该将该费用在已出售与在库商品间进行分摊,如果已出售部分分摊的金额对利润的影响不具有重大性的话,根据重要性原则,可将其记入当期损益中去,如果具有重大性,那就得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在库部分的商品所分摊的数额,就直接记入商品成本即可。
只有这样的核算才能科学合理的反映出商品的成本,是符合要求的。

10月当然可以入账
借:营业费用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不要计入上月入库货物的成本

10月份记入该项商品.

1、你这属于货到单未到的问题。

2、不知你单位使用的是什么办法核算存货的计价?一般可以两种办法处理:

先在9月份预估装卸费以预估价记账,待10月份收到单据后红字冲回,以单据价入账计算当月采购成本;

如果你单位的这种采购行为是常态,装卸费也是每月都晚到一个月,为简化核算,你单位也可以在次月记账核算采购成本,一个原则是要保证采购成本的核算的稳定性和真实性、客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