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置换合同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14:35:03
07年5月我家和村里签订了土地置换合同,因为村里建路占用了我家的地,所以答应在别的地方给我家一块宅基地。合同履行期限是08年12月。如果逾期没履行,则按照置换的宅基地的成交金额的2%赔偿违约金。如果合同得不到履行就按照宅基地成交价格给付现金。但是每次我们去问,村里都说手续没办下来,要我们等。现在已经09年12月了,超过一年了。我们该怎么办呢?

土地置换实质上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所说的土地互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其互换不存在要谁审批的问题,所以“村里说手续没办下来”是一个托词,你们可要求按协议履行,不履行便可以起诉。

与村委会协商一下,不成的话就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解决,要求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