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缘无故开出员工应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21:44:52
做了马上就3个月了 发条短信就不让来上班了 不让上班工资还不发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如果你不是第2条,并签了劳动合同,可按合同第1条,如果三年以上合同或者未签劳动合同,则试用期可按6个月(由公司说了算)。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无经济补偿。

3、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无论是否签劳动合同,都必须发工资。根据第3条,未签劳动合同,公司已经用工快3个月了,劳动关系已经建立。

如果未签劳动合同,还可以按第4条,要求被偿。

你可以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工资不发就违反新劳动法了,去劳动局投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