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顺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07:24:24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我想问一下父亲刚去世留下一套房子,现在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都在世,可是奶奶不肯去做遗产公证,如果我们不去做,等百年之后,奶奶万一离开了人世,那么我爸爸的兄弟几人就会继承我奶奶的那份喽,如果我不给一直拖着行吗?我想了解继承遗产的有效期是多少,我这份遗产一直不办,经过几代再去办的话,是否还有把当年可以继承这份遗产的子孙后代都要找来签字呀??

如果你奶奶(没有爷爷的情况)能有书面的东西放弃继承的话,这房子可归你和你母亲继承,办不办过户就可以你和你母亲去协商了,否则之后奶奶去世,有可能你爸爸的兄弟会提出继承。继承诉讼时效是这样规定的:

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但是如果你们一直不办过户,理论上可以认为继承人的权利没有被侵犯,所以二十年内均可起诉。

所以建议几方就你父亲遗产继承一事协商处理或起诉处理。

那对呗 跟你想的差不多 除非全部都不在了! 你才可以直接继承!

不能拖,越拖越麻烦,财产继承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不管多久,都要把关系一层一层理清楚的。先搞清楚你奶奶不愿意的原因吧,是情绪问题,那就等等,其他原因的话,就好好协商吧

你父亲刚去世的话,你母亲享有房屋50%的份额(前提下你父母结婚之前没有做财产公证)。而产权人的直系亲属加在一起有50%的。所以说如果要是办理继承的话。除了你母亲能够享有50%以外,另50%是你们自己商量决定的。所以说你家里要是只有你一个子女的话你就自己享有另外的50%。跟你爸爸的兄弟包括你奶奶一点关系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