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戒毒和劳教戒毒有什么区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9 23:54:40
我朋友开始决定书是强制性戒毒两年,他在宁波市奉化强制性戒毒所关了一个月零几天,现在突然送去了杭州莫干山路1411号那里去了,我实在是搞不清楚状况,问奉化的人他们就说是领导的决定,别的什么也不说,问了别人都说那里是属于劳教戒毒,这之间有什么区别?这样会不会加长时间劳教呢?

希望知道的朋友帮忙回答下,谢谢! 急!!!

强制戒毒,是指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行政措施对其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其戒除毒瘾。
对需要送入强制戒毒所的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以下简称戒毒人员)实施强制戒毒,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强制戒毒决定书应当于戒毒人员入所前交给本人。强制戒毒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通知戒毒人员的家属、所在单位和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强制戒毒期限为3个月至6个月,自入所之日起计算。对强制戒毒期满仍未戒除毒瘾的戒毒人员,强制戒毒所可以提出意见,报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延长强制戒毒期限;但是,实际执行的强制戒毒期限连续计算不超过1年。

劳教戒毒是指经过公安机关强制戒毒程序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吸毒者,由公安机关决定将这些吸毒者送交劳动教养机关,由劳动教养机关通过劳动教养等手段达到戒除吸毒成瘾者的毒瘾之目的。
劳教戒毒是在劳动教养过程中戒除毒瘾,劳教戒毒期限与劳动教养的期限相同,为1至3年,最长可延长1年。

目前我国的戒毒体系包括强制性戒毒和自愿戒毒两种。自愿戒毒,顾名思义,是指以吸毒者的意愿为主的戒毒方式,其包括二种情形:一是在家庭或其他私人场所进行戒毒;二是在经有关机关正式批准的专业医疗机构中进行戒毒,目前的公安机关强制戒毒所和劳教戒毒所也收治部分自愿戒毒人员;强制性戒毒是指不以吸毒者意愿为主由有关国家机关采取强制性措施、从一定程度上限制吸毒者人身自由的戒除毒瘾的戒毒方式。强制性戒毒主要包括公安机关强制戒毒(后简称强制戒毒)和劳动教养机关的强制戒除(后面简称劳教戒毒)两种。除以上两种强制戒毒方式外,在关押罪犯的监狱或刑事诉讼过程中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中如果有吸毒成瘾者也需要实行强制戒除。
(一)强制戒毒
强制戒毒是指对吸毒成瘾者,在一定时期内通过强制行政措施对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其戒除毒瘾。【1】强制戒毒的决定机关与执行机关是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强制戒毒的期限为三至六个月,因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最终实际执行的期间不得超过一年。强制戒毒是我国强制性戒毒体系中的主体,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强制戒毒是一种强制性的行政措施,它具有国家强制性、单方性、先予执行性等一般行政强制措施的特点,其还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