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的理由是感情破裂,女方不承认怎么办?当事人很苦恼!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2:26:00

感情破裂,依据是什么呢?是否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是否存在虐待遗弃等情形?是否一方有第三者?是否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情形?
如果都没有,男方坚持离婚的话,可以先起诉离婚,一般法院会判决不准离。在第一次判决生效满半年后,男方再行起诉离婚,一般这个时候法院就会判决离婚了

《婚姻法》规定了如下情形视为感情破裂,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另外,《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又详细规定了其它感情破裂的情形,你可针对这些方面提交充分证据,争取在第一次起诉的时候就判决离婚。
如果不行,也不用着急,六个月后可以第二次起诉离婚,到时法官会考虑你已经是第二次起诉的情况,极有可能判决双方离婚。

分居半年以上,注意要提取有效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