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开庭后应多长时间出裁决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9:43:44
我有一个劳动仲裁案子开庭了,稀里糊涂就结束了。仲裁员要我们双方当事人庭下调解,现我已明确表达不接受调解,要求仲裁。可是,开庭已过去五天,裁决书还未下达。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要求开庭多少日出裁决书吗?仲裁员会故意拖延吗?我有什么办法可以促进加快出裁决书?
立案已七个月,好不容易开庭了,可没有出裁决书。我知道一个仲裁案件的时限是从受理起不超过60天。现在是已开完庭六天,可迟迟没有裁决书。

1、一般来说四十五日会结案,案情复杂的不能超过六十日;
  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审理时限及先行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一般开完庭一个月左右就会出的。

从立案开始到出裁决,不超过60天,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