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要拆我的房子我怎么办,它们还不想补偿!懂的教教我!高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6:14:55
我家在广西贺州桂-岭,是当年红七公邓小平走过的地方,现在上级一句话,说要纪念邓小平,建一个纪念广场。我的房子说要拆!我的房子已经盖了有四五年了。我们没有任何证件。这块土地我们祖祖辈辈在这种菜很多年了。20多年前可能是80年代初,被征收了,应该有一两庙地,当年没有任何补助,它们用了几年,后来弃之不用。我们又把四五十平方地方用来种菜,后一直搭个厂房喂猪。直到2004年我们才把厂房拆了,盖了居住的房子。现在它要用说我们这是被征收了的,现在需要拆掉。我们问:那有什么补偿吗?它随便说:那能有什么补偿这是公家用的,又不是什么商用。请求大家教我该通过什么手法能得到应有的补偿!!!!!

算了,还是撤退吧。

《城市拆迁补偿项目》
一般而言,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的,其补偿项目包括以下几项:
1、房屋主体架构以及房屋内的装潢、装修及其他附属物的补偿 ;
这是房屋拆迁补偿的主要内容,其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由于具体办法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各地操作起来会有所不同。
2、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3、搬迁补助费;
其中,拆迁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根据原住房建筑面积和规定的补助标准计算。但如果是拆迁人负责搬迁的,拆迁人不再支付搬迁补助费。
拆迁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还包括:设备搬迁、安装的费用以及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4、搬迁奖励;
目前许多地方都对此做出了规定,指的是被拆迁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拆迁方积极配合签订协议且搬家交房而获得的奖励。
5、停产停业补偿;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1、当钉子户,拒不迁走。
2、找那个主管部门的人说,你这个房子建了很多年拆了没地方住,除非他给解决住房问题。

有没搞错啊,又是这种事,难道政府就不会为老百姓想想~~还为人民服务咧~~

物权法颁布之后 ,原来的拆迁条例有的内容就不适用了,你的房子虽然土地国有,但房子还是你建的,最多算违规建筑少补偿点,肯定不能不补偿,而且现在国务院正在起草新的拆迁补偿条例,新的规定先补偿再拆迁,他们不补偿你就不拆,也可以提出行政诉讼

地不是你的,可房子是你的。懂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