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社会补充医疗和社会补充养老保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1:10:33
怎样才能参保?能享受什么待遇?谢谢了
社会补充医疗和社会补充养老保险都是商业保险,还是也是属于社会保险?

保险有许多骗子啊,4年前给我妈妈买了生命至爱增额终身寿险(分红型)保险,和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现在听说要获得生命至爱增额终身寿险(分红型)本金和红利需要等到100岁或者老人家不在,我想知道我能有什么办法不必要等那么多年吗?(也就是与保险公司终止和约一共能获得多少钱。)
另外我们的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现在住院能报销百分之几呢?
麻烦同志们回答下,在这里先谢谢了。
问题补充:气愤的是,我去年去问退保,结果他们一算,只退200多块钱,我没退,又交了一年,今年感觉还是上当,我好烦恼哦,今年又该交钱了。 (我妈妈49岁时候买的,每年交1000)

  补充养老保险又称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企业在满足社会统筹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为补充基本养老保险的不足,帮助企业员工建立的超出基本养老保险以上部分的一种养老形式。

  补充医疗保险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而言的,包括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社会互助和社区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也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企业为部分员工支付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的,应将全体职工合理的年均工资乘以参保人数之积,作为计算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税前扣除的基数,并按照税收规定的标准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列支范围。

  企业依照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在应付福利费科目中列支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的,一方面,企业可以在税收规定的标准内调减当期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按照税收规定税前扣除;另一方面,企业可将实际发生的符合税收规定标准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