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找回我的权利吗~?(在线等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18:23:59
甲方为物业
乙方为承包商
丙方为租方(我)
我于2009年10月租了乙方的房子,并卖女装,由于其他的原因,我不想做了,并且我发现乙方是在没有经过甲方的同意下租给我的。
请问我和乙方签的合同有效吗?乙方可以把我的租金都给我吗?并且补充我开业损失的资金?

你和乙方的租约是生效的,但是与甲方无关,如果签约时约束了退租条件,那么你就要遵守,如果符合了退租条件,乙方要把你的押金或者多余的租金还给你。

其实我有点不明白了,物业?物业对房屋没有所有权的吧?物业只是具有管理权。
首先要看承包商有没有代理权,就是他的行为有没有经过所有权人的委托,如果有的话,合同就是有效的。
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如果出租的房子是有租期的,楼主是不能拿到租金的。。。相反可能还要损失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