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有前牌照,后牌照丢失。扣六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2 21:29:49
我家后八轮有前牌照,但是后牌照丢失,后来驾驶证被扣了六分,请问,这样的处罚有什么依据吗?六分太重了。请教下各位。
请具体说明触犯哪条规则。谢谢。

您好,我来回答您的问题。每一处我都引用【依据】的法规条文,做到有法可依,清楚明了。

  首先交警的做法是正确的。当牌照丢失后,不能够挪动车辆,应当报警,然后持身份证、没有丢失的牌照、行驶证、交强险证明补办临时牌照,将临时牌照放置到车辆挡风玻璃以及车辆指定位置处,方可再开车上路。办理临时牌照,不需要交验车辆。所以也就不存在牌照丢失还必须在路上跑的断档期。

  和交警解释丢失什么的也没有用。因为基本上每个卜挂牌照的无论存心还是无心,都会用丢失忘了来解释的。他们每天都要听好几次这样的谎言,也就谁也不相信了。

  1、【车辆必须挂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条第1款:“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3条第1款:“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

  2、【牌照丢失申请临时号牌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35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3、【罚款扣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2条第10项第11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十)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十一)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